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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台灣的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第1條開宗明義:「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,建構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,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,健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,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」。 從目前的市場應用實例可觀察到,全世界都在運用NFT科技、網羅文創產業人才,積極去從事創新研發,並拓展國內、外市場。至於什麼是「文化創意產業」,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第3條就明文定義:「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,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,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,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,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」,而「NFT」技術的運用、「元宇宙」的概念,可見到其相關的「文化創意」產業,就是一個欣欣向榮且蓬勃發展中的生態圈與市場。 文章連結: https://bit.ly/3h8cFS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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